江苏征集农业品牌实行“五优先”“四不予”
2020-08-12 17:25:08
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《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制度》8月2日起已施行。
此次制定出台的《目录制度》明确,从今年至2022年,每年征集100个左右的农业品牌,推选范围包括粮油、畜禽、水产、果蔬、食用菌、茶叶、中药材等类别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。同时设立5条优先征集项和4条不予征集项,考虑到区域公用品牌的特殊性,对公用品牌单独进行征集推选,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目前,全省有5个品牌入选“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”,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近百个。
今年是第一次征集,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选品牌不超过15个,其中区域公用品牌不超过3个。推选结果将在9月“中国农民丰收节”期间公布。 (来源:新华日报)